经淇滨区九州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主要领导批准,九州路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对湘江社区党员王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2013年8月20日至案发,王磊控制的财源宝公司及其分公司、财源网络公司及其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19年10月15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磊下达了(2019)黑01刑终362号刑事判决书,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虚假出资罪对王磊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五十万元的决定。
王磊身为共产党员,本应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却违法犯罪,其行为已经背离了党的根本宗旨,丧失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九州路党工委研究并报淇滨区纪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王磊开除党籍处分。
王磊简历
王磊,男,汉族,1989年6月15日出生,大专文化,200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人,九州路街道办事处湘江社区居民。
上传人:史易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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