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红星学校股东李志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发布日期:2020-10-31    来源:淇滨区纪委监委审理室   

经淇滨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准,案件管理监督室对鹤壁市淇滨区红星学校(以下简称红星学校)股东李志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登记立案。

经查,2007年,李志安与李甲共同出资成立了鹤壁市淇滨区红星学校。自2008年至2015年底,李志安与妻子李乙以红星学校的名义,以高额月息为诱饵,通过借款的形式向公众吸收资金。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19年12月9日被淇滨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李志安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公司法规定扰乱金融秩序,构成犯罪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其行为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淇滨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志安开除党籍处分。

李志安简历

李志安,男,汉族,1963年5月出生,高中文化程度,钜桥镇聂下务村人,201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鹤壁市淇滨区红星学校股东。

上传人:史易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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