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纪委监委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0-11-02    来源:浚县纪委监委   

计算机网络系统的保密,要严格按照《河南省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一、涉密计算机使用管理“八不准”

(一)不准以任何方式连互联网和非涉密网;

(二)不准使用不规范的口令及不按期更新;

(三)不准使用无线设备和特定的操作系统;

(四)不准涉密笔记本上长期存储涉密信息;

(五)不准降低机器密级及存储高密级信息;

(六)不准使用非涉密存储介质和个人介质;

(七)不准到定点之外的维修地点维修机器;

(八)不准室部使用人之外的人员使用机器。

二、非涉密计算机管理规定

(一)严禁将非涉密计算机接入涉密网;

(二)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存储涉密信息;

(三)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涉密存储介质。

上传:李祎涵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