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0日至8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鹤山区残疾人联合会进行了巡察。9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残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以有力举措推动巡察整改
(一)迅速部署,立行立改
9月30日巡察反馈会后,区残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照时间节点,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逐一落实责任对象,明确区残联理事长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抓好分管业务的整改落实工作,将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问题细化为具体问题进行整改。
(二)健全制度,抓实整改
区残联理事长认真履行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及时研究整改工作,推动整改落实。同时针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党的建设、主体责任、财务管理、法治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分析查找各类问题产生的根源,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完善制度规范,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派驻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整改监督责任,指导整改工作。
(三)总结经验,注重长效
区残联针对反馈意见存在的问题,在整改过程中以及整改结束后,定期开展“回头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通过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实行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抓落实,保证了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有效保证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反馈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确保整改成效成为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的重要力量。
二、聚焦问题,真抓实干,坚决全面整改到位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力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理论学习小组,制定学习计划,围绕《河南省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学习。截至目前,残联领导班子已进行10次集中学习,全体工作人员已进行4次集中学习。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成立学习小组,重点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第一议题”学习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巡察整改以来,通过学习原文原著、观看专题片等多种方式开展“第一议题”学习5次,同时规范流程,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并在会议记录本中明确体现有关“第一议题”的相关学习内容以及交流研讨环节。三是9月29日,召开理论学习会议,通过集中组织学习的方式充实理论知识,使残联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四个意识”、“四个全面”、“四个服从”的真正含义,与时俱进更新自己的理论知识储备,以便更好的服务残疾人。巡察整改以来,区残联组织理论学习8次。
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通过例会学习“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的内容2次,认真贯彻落实《鹤山区规范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行使暂行办法》,在集体研究时,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实行末位表态发言制,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的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扎实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制定《鹤山区残联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以及工作台账,开展普法活动2次,向残疾人发放普法宣传页1000份,向残疾人群众普及《残疾人保障法》2次,营造浓厚的普法学习氛围。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巡察整改以来,通过开展例会学习“三项制度”1次;于11月7日成立行政执法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鹤山区残疾人联合会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1次,利用每周开例会集中学习时间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学习,设置执法单位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清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四风”问题依然存在方面
1.工作作风不实,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残联工作人员办文业务培训1次,印发《鹤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公文行文规范管理制度》,规范行文流程,形成“经办人拟稿、科室负责人核稿、分管复核、领导审批”的管理制度。整改以来,通过发挥“学习强国”平台的优势,组织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学习5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联系残疾人工作的实际,通过开展学习培训1次,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从源头杜绝“拿来主义”、文风不实的问题。二是加强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严谨工作态度,从严抓好纪律、作风等建设工作。坚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摆正心态,肃清工作作风,杜绝“形式主义”,做到举一反三,深刻查摆问题。三是将政治理论学习作为“硬指标”,加强群众观点学习,狠抓“意识形态”工作。11月10日,召开民主生活会,通过领导班子带头领学《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官僚主义”。定期向领导汇报业务开展进度情况,10月31日,通过开展例会反馈各项目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对项目推进不力,推诿责任的责任人进行问责,严格落实“阳光家园计划”审核手续。
2.履职尽责不力,为民服务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周会时间,组织开展学习7次,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和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加强日常工作监管,建立起日常督促检查的工作机制,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实地检查和电话抽查相结合,对服务质量和内容开展监督检查3次,确保工作实施进度按照要求推进,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残疾人心坎上。二是加强社区康复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1次,做到康复员持证上岗,通过人才队伍的建设,提高社区康复服务的水平。同时加强宣传教育,贯彻落实《2022年鹤山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让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属知道康复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9月30日,通过实地走访建安社区、孙圣沟等地,规范残疾人社区康复器材管理使用手续,完善相应档案资料、交接台账等手续。三是根据《鹤壁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指明的发展方向,于11月7日印发《鹤山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突出抓好残疾人创业就业、康复服务、证件办理等重点工作。11月21日,通过在娄家沟村开展“五个一”活动,加强对残联工作的宣传,使每位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属都尽可能知晓相关政策。通过积极与“大拇指”等辅助性就业机构的联动,共安置了36名残疾人进行就业。11月17日,通过开展疑似残疾人排查,做到对残疾人证件办理应办尽办。
3.工作纪律不强,机关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考勤管理。设专人管理外出请假登记簿,制定《鹤山区残疾人联合会考勤制度》并严格执行,规范签到手续、请假流程,工作人员自觉参加考勤登记,对上班脱岗、缺勤、旷工人员给予批评教育。二是11月7日,组织残联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照巡察反馈,开展排查1次,对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鹤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公车管理使用办法》。对公车使用手续进一步明细,在辖区使用公车也进行用车登记,设置专人管理,规范操作流程。三是组织开展差旅报销规范和报销程序培训1次,进一步提高从事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鹤山区残联积极退回超标准列支差旅费440元,核查差旅费使用情况并加强机关管理,修订完善《鹤山区残疾人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差旅费管理,严格执行《鹤壁市鹤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壁市鹤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
(三)党组织不健全,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方面
1.民政局残联联合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建工作融入业务之中。坚持“11365”总体工作思路,制定《2022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加强学习的主动性,充分利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牢固树立残联机关党员“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巡察整改以来,区残联共召开了3次民主生活会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切实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11月10日,通过领导班子带头领学《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的做法,保证“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并且做好会议记录和党课记录。三是巡察整改以来,区残联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民主生活会3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次,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制度并长期坚持。严格程序,按照会前、会中、会后各个环节的要求,做好意见征求和收集梳理,查找问题要坚持揭短亮丑,批评意见显现“红脸出汗”,抓实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以整改成效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切实推动工作的健康协调发展。
2. 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执行的规范程度,做到议事讨论充分、议事经过明晰、议事记录完备、资料收集整理规范。巡察整改以来,区残联共进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3次,涉及大额资金划拨的进行了集体研究并在会议记录中完整地体现每位发言者的表达意愿。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工作,严格规范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会议决议,大额资金财务凭证中要附会议决议和项目费用标准及清单。三是通过学习《党章》,强化大局意识、民主意识,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要求领导干部要充分发表实质性意见,挣脱不敢说、不敢言等问题的存在。
3. 临时人员管理存在岗位风险点。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临时人员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完善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规范化管理,严格遵守临时人员的用工守则。二是11月10日,通过例会的形式,组织单位工作人员学习《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动合同制度,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对现有合同制人员补签聘用合同。
4. 主动接受纪检监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为基础,12月29日,区残联通过召开会议,学习《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增强残联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洁从政意识,巡察整改以来,区残联组织单位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开展警示教育学习2次。通过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党规党纪的理论学习,把廉洁自律的意识融入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之中,积极主动接受纪检监督,做到不畏监督、不惧监督。
5. 审计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转变观念,加大对《“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学习力度,提高审计整改的重视程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审计整改工作中有效的措施、做法转化为制度,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制度》、《审计整改回访制度》等,把审计整改工作向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推进。对于2020年市扶贫审计反馈的问题进行彻查彻改,加强对残疾证的发放管理,巡察整改以来,区残联每月集中开展疑似残疾人排查工作,建立《鹤山区疑似残疾人排查情况台账》,并印发《鹤山区疑似残疾人告知书》,对到期未换证的残疾人通过打电话或者由各专职委员口头上门通知的方式通知残疾人及时进行到期换证。
三、注重运用转化,不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区残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推进残联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政治学习,确保整改落实见效。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政治引领,进一步夯实思想政治根基,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细落实。
(二)履职尽责,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牢抓实“第一责任人”职责,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
(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2323969
邮政信箱: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中山北路政府三号院残疾人联合会
鹤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2月31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