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持续释放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强烈信号,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陈文焉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钱财问题。1997年至2018年间,陈文焉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四次向两名管理服务对象收取现金共计1610元,用于个人消费。2021年3月,陈文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规收取款项被收缴并退还。
二、姬家山乡蒋家顶村党支部原书记郑爱国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郑爱国利用职务之便,个人违规领取2016年危房改造资金5000元。2020年12月,郑爱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姬家山乡蒋家顶村村委会原主任武文生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武文生利用职务之便,个人违规领取2016年危房改造资金5000元。武文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4月,武文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内容,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问题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政治任务,出真招、办实事、求实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暗箱操作、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