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鹤山区林业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9-11    来源:鹤山区委巡察办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9日至4月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林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5月2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林业局党组情况反馈会议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反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要求局各股室站落实巡察反馈整改工作,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

(二)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党组成员及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股室的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林业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整改落实方案报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局党组多次围绕“第一议题”、意识形态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解决整改中的具体问题。

(三)多措并举,确保成效。立足林业局实际,结合问题性质和实际情况,坚持长短结合、分类整改,确保整改质量。注重实效,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建章立制的过程,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反弹,延伸整改实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增加党员干部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有关要求不够有力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中共鹤山区林业局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首要学习任务,完善第一议题制度,规范第一议题流程。二是制定《中共鹤山区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班子成员按时开展学习,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交流研讨,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做到有计划、有研讨、有心得。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学习教育11次。三是及时传达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对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和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部署安排相关工作。

2.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能力作风年建设”等专题学习教育走过场、不深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主题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5月份以来,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章党纪等9次。二是建立完善学习制度,结合主题党日等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结合的方式,将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扎实。对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学习笔记进行5次督导检查,做到次次有计划、人人有笔记、课课有心得,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主动性。三是突出学习效果,党员干部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工作实际有机结合起来,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共14篇,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

3.推动鹤山区生态文明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分析总结,学习先进经验。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以往国土绿化工作的不足,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创先争优意识。局主要领导带队到先进县区学习山区造林、乡村绿化等林业工作先进经验,结合我区造林实际制定改进措施。二是严格落实林长制基层建设行动责任,对南山森林公园、黄庙沟森林公园、羑河湿地公园等重要公益林、自然保护地设置的林长公示牌,及时更新、调整公示内容,开展森林防火、林区禁牧宣传,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森林资源的氛围。三是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问题,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加强督导检查。

4.防范应对风险挑战能力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2023年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5月份以来,先后3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十个坚持”和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讲话。二是完善森林防火、防汛、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等各项应急制度,开展1次森林防火演练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生态建设修复股、林业科学技术与产业发展管理股等股室结合实际对新实施的《造林技术规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专业知识对全体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全体干部职工业务知识得到有效提升。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扛得不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传达学习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2023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局重要工作来抓。二是建立了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制度,按照要求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进行2次自查,对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及时分析研判,有针对地进行风险防范化解。三是加强网络阵地管理,制定微信工作平台等管理办法,对微信工作群加强有效监管,确保全局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四是加强学习强国平台管理,安排专人统筹负责全局“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督导学习、学分统计等工作,规定每周最低学习分数,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6.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不力,法治化建设成效不明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上级各项林业决策部署在我区落实,积极申报谋划项目,加快上级各项林业政策在我区落地速度。二是加大学法用法力度。每月25日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开展林业行政职能方面知识学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在“世界环境日”到中北广场开展《森林法》《湿地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宣传,增强群众对林业法律法规认识。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建设,制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等行政检查计划,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并公开抽查方案。加强林区巡逻巡查等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涉林案件。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短板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区林业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领导和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书,提高廉政意识,共同抓好基层党建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党组书记同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廉政谈话制度,认真组织谈心谈话,5月份以来,共对2人开展了廉政谈话,廉洁自律防线进一步筑牢。三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主动性,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在每周例会、“三重一大”等会议上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

2.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够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召开廉政风险座谈会,加强对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面对面指导。明确各科室和个人廉政风险点,各科室制定党风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个人制定廉政风险点清单,提高自身的反腐败能力。二是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招标工作,严格程序,规范流程。三是制定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办法,由局领导、项目采购科室人员组成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小组,确保招标代理机构选择的合理性。

3.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走过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以开展虞城县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案件以案促改为契机,制定以案促改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我局下半年以案促改工作。二是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规党纪,筑牢思想防线。观看《抉择》《“手”住人生》等反腐倡廉纪录片,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严肃认真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邀请派驻纪检组长到会指导,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分管工作实际,高质量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刻检视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突出问题导向,班子成员围绕整改内容进行研讨发言,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谈认识、讲教训、查不足,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措施。

4.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国土绿化好处,召开会议提醒施工单位严格要求相关施工单位规范施工,避免对群众交通和环境卫生的影响。二是加强纪律意识,主要领导对于存在漏签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提高考勤自觉性,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三是严格落实签到、请销假等局内规章制度,规范签到、请销假流程,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将考勤情况纳入干部年终考核,作为评先选优依据。

5.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鹤山区林业局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全体人员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进行财务支出。二是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召开会议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严格财经纪律,严格按照预算规定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坚决在财务管理和执行规章制度方面做到严肃、认真、不出问题。三是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加强票据管理,规范财务支付和票据业务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组织力有欠缺

1.落实民主集中制有短板。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鹤山区林业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三重一大”制度执行范围、执行方式、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内容。对会议发言、讨论等有关内容进行明确。二是严格人事任命流程,制定人事任命程序方法。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决策事项全程纪实等制度。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局办公室组织负责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三重一大”会议等记录工作的人员进行会议记录学习,掌握会议记录的要求,加强记录管理。

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相关规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二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程序,会前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并详细记录,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主动认识问题、检查问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三是严格按照标准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依次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出了“辣味”,使领导班子再次经历了党内政治生活锻炼,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3.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增加发展党员力度,把吸收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及时和有入党意愿的同志谈心谈话,1名业务骨干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参加了党校学习。二是明确局党组职责,确保局党组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政治学习,组织党组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行学习,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带动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对《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规定进行学习,严格按照规定的工资基数和比例及时、足额计算和收缴党费。

4.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等各项制度,每月召开支部委员会。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教育,指定专人负责党务工作,规范详实记录党内各项会议。二是领导班子进行了自查反思,要求班子成员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撰写后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班子成员充分认识到民主生活会、个人述职述廉材料的严肃性与重要性。三是紧扣实际制定支部书记上党课计划,严格规范党课资料与流程,高质量讲好党课。先后组织2次支部书记上党课。

(四)落实巡察审计整改问题不到位

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区党风廉政部署要求。二是加强党组抓党风廉政的主责意识,召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围绕机关党建、财务管理、组织人事等重点工作、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三是建立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以党章党规党纪为约束,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经过集中攻坚,我局在全面推进整改落实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区委区政府要求相比,与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巩固深化集中整改成果的任务仍然艰巨。我们将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精神和耐力不动摇,认真履行职责使命,注重整改成果运用转化,不断把整改落实引向深入。

(一)提升站位,加强政治建设。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不断增强学习贯彻新思想的行动自觉。坚持巡察整改的问题导向,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努力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转化为推动落实的内在动力。

(二)紧盯落实,确保整改效果。聚焦巡察整改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整改落实全面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抓好成果巩固和深化总结;对已完成整改并需长期坚持的工作,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牢抓实抓深,坚决防止边整边犯、整改过后反弹回潮。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改进和加强各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察整改成效。

(三)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整改中制定的各项制度,进行及时的修订和完善,对制度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对党风廉政建设、执行财经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鹤山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92-2788701;邮政信箱:鹤壁市鹤山区政府5号院908办公室,邮编:458030;电子邮箱:hbhssfz@163.com。

中共鹤山区林业局党组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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