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山街道办事处下庞村党支部原书记齐文印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土地复耕保证金问题。2011年5月,时任下庞村村委会主任齐文印利用职务之便,收取鹤壁市某石料厂交纳的村集体土地复耕保证金长达两年时间未入村账管理,私自挪用于其子女上学和生意周转。2020年1月,齐文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大河涧乡潘荒村党支部副书记赵红兵利用工作便利,帮助他人违规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问题。2007年、2011年,时任潘荒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委员代村委会主任赵红兵利用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便利,在明知赵某某夫妇、王某某夫妇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仍帮助其确定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致使其两户违规享受奖励扶助金共计33120元。2020年4月,赵红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某某夫妇、王某某夫妇违规享受资金由相关部门予以追缴。
三、大河涧乡马横岭村党支部原书记郭小平、村委会原主任郭春平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他人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问题。2016年12月,马横岭村“两委”在明知村民牛某某家庭条件优越且长期不在村内居住的情况下,召开村两委会决定让其享受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并违规向上级申报,致使牛某某在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361.47元用于修缮房屋。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郭小平、村委会主任郭春平不正确履行危房改造审核把关职责,对牛某某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问题负直接责任。2020年5月,郭小平、郭春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供稿:淇滨区纪委监委 | 上传: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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