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韩宝英因受贿获刑十年半

发布日期:2015-10-22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网站   

  近日,韩宝英涉嫌受贿一案在殷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市纪委及殷都区委组织干部200余人旁听了此次庭审。被告人韩宝英因犯受贿罪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被告人韩宝英,女,1965年8月15日出生,汉族,本科毕业,安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原院长,曾任安阳市肿瘤医院副院长。

  经依法审理查明:

  被告人韩宝英在2012年至2014年担任安阳市肿瘤医院副院长、安阳市第五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在与药品供应商、医疗器械供应商及工程建筑商的业务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75.9万元,在药品销售、医用耗材销售、医疗器械采购、货款结算、工程款结算等方面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帮助。

  法庭经审理,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公诉意见全部予以采纳,并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其他情节,当庭做出了上述判决。庭审后,旁听人员表示深受触动、要引以为鉴。庭审起到了的警示教育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安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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