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瑞峰,安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原正县级调研员。近期,被内黄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所得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卞瑞峰利用担任安阳市交通局局长、濮鹤高速公路建设安阳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安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共计285.5万元。(安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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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卞瑞峰利用担任安阳市交通局局长、濮鹤高速公路建设安阳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安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共计285.5万元。(安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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