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派驻监督 > 正文

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早提醒强督查 在严管中见厚爱

发布日期:2020-04-03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委网站    

“清明节将至,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管好纪律带好队伍,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确保安全、文明、廉洁过节。”近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通过下发通知、当面提醒、微信提示等形式对驻在单位开展节前廉政提醒。

适时开展廉政提醒,这是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强化日常精准监督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通过一事一谈、事前提醒、单独约谈等形式开展“精准式”提醒,形成了“咬耳扯袖”的常态化工作体系。

坚持重要节点提醒。传统重大节日前,对驻在单位关键岗位负责同志进行集体廉政谈话,要求有关部门在节日期间夯实主体责任,强化对所在部门人员廉洁教育,严防发生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公车私用等节日“四风”问题。同时加强对执行“人、车、枪、弹、酒、网、密”等管理措施的监督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

针对重点人员提醒。建立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定期提醒谈话机制,对党员干部可能产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围绕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情况,今年以来共对7名城区分局拟任职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进一步传导压力、传递责任,为新任职领导干部严明纪律、标示红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及时开展警示提醒。对日常工作中发现干部执行力、责任心不强,推动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及时开展约谈提醒。日前,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石露宝会同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同志,针对绩效考评成绩落后问题对5名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进行约谈;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李忠喜会同市公安局有关领导,对因工作原因被停职检查的3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通过及时提醒,既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又激励斗志、鼓舞士气,达到鞭策鼓励、推动工作的效果。 

今年以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累计提醒谈话18人次,通过监督执纪关口前移,切实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

(供稿: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段亚菲 | 编辑:徐锋杰 | 上传:冯思琦)

打印

版权所有:中共鹤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鹤壁市监察委员会

ICP备案编号:豫ICP备09010477号豫公安备案号:41061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