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多久进行一次通风消毒?进入法院是否需要扫码登记?”9月5日,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与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监督的通知》要求,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加强“室组”联动,充分协同配合,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询问、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淇滨区人民法院来访人员登记、场所通风消毒、值班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
下一步,监督检查组将加大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力度,时刻绷紧疫情防控安全弦,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以实际行动推动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地。(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上传:张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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