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全外部监督机制,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6月1日,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织召开了廉政监督员聘任会议,聘请王旭东等26名同志担任鹤壁法院廉政监督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为廉政监督员颁发了聘任证书。
会议指出,建立廉政监督员制度是健全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的客观要求,是强化法官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聘任廉政监督员进行监督,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改进司法作风的一项重要举措,可以有效防止“灯下黑”,促进法院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会议要求,全市两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廉政监督员开展工作,保障好廉政监督员的监督权、知情权、纠察权,对廉政监督员的意见建议抓好督促落实和落实情况反馈工作;广大干警要主动接受监督、全面客观回答廉政监督员提出的问题,不遮掩,不回避。
据了解,26名廉政监督员涵盖了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任期为3年。他们将随时关注全市法院的作风建设和廉政动态,及时传递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纽带和监督作用。(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