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山城区深化以案促改促治 让村集体资金支取有章可循

发布日期:2025-01-2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本报讯(通讯员 赵丽圆)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流程混乱……这是过去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在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上面临的短板与漏洞。最近,随着《山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相关问题得到极大改善。

“办法的出台十分及时,以后社区集体资金支取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不会再沿用过去错误的‘惯例’了。”该区长风中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王洪明对此欣喜不已。

办法的出台,源于山城区委开展的一次常规巡察。去年,山城区委第六轮第二巡察组对长风中路街道办事处进驻巡察期间,发现该街道办事处小庄社区账目存在问题疑点,随即将该问题线索移送区纪委监委办理,区纪委监委在收到区委巡察办转来关于小庄社区支取备用金问题线索后,成立核查组开展初核。

“小庄社区支取村集体资金都是以备用金形式将资金款取出并转入报账员个人账户,我们通过调查发现这是鹿楼乡机构改革前就在采用的支付方式,被长风中路街道办事处沿用至今,会计也是按照以往‘惯例’以拨代支。”案件办理工作人员表示,这种行为违反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通过广泛走访群众查阅相关会计凭证,该区纪委监委最终查实了长风中路街道办事处出纳会计王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并对该案所有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

“案件调查中发现我区未出台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这是导致部分村(社区)财务账目管理混乱、集体资产失管漏管、日常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该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表示,为堵塞制度漏洞,区纪委监委随即向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提出监察建议,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防止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在监督推动下,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在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的基础上,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镇(街道)意见,联合印发《山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让该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步入正轨,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小微权力监督、村集体“三资”监管,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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