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生活》杂志刊发唐献泰署名文章《强化理论武装 铸就政治忠诚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4-07-19    来源:《党的生活》杂志   

2024年第7期(上)《党的生活》杂志刊发鹤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唐献泰署名文章《强化理论武装 铸就政治忠诚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理论武装 铸就政治忠诚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唐献泰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深入开展。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肩负着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鹤壁市纪委监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上来,做到真抓实学、学有质量、学出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

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鲜明特质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具有崇高理想和铁的纪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党员干部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把严的标准树立起来、把严的纪律执行起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自觉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加强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极大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作风问题多发、纪律松弛的风险仍然存在。要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充分发挥纪律的规范约束功能,进一步释放用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持续强化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把严的要求、严的措施体现在日常管理和监督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现实需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纪检监察机关以政治建设为引领,把制度建设贯穿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执纪执法等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行使更加规范,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水平还存在短板弱项,有的政治学习不深、领悟精髓不透、实践运用不够,有的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有的审查调查、监督检查能力不强。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集中体现了新时代正风肃纪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通过党纪学习教育,有利于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二、坚持深学细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对照新修订的《条例》,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准确把握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真正学深悟透;要抓实典型教育,深化警示教育,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道德防线、纪律红线、责任边界讲明白,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坚持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把纪律教育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班、“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结合起来,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确保纪律教育入脑入心,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

在分层分类上做文章。党纪学习教育要取得实效,需对不同系统、不同岗位、不同层级的党员干部分层分类、精准施教,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防火墙”,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抓住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做到纪法轮训全覆盖,持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抵腐定力,督促其在遵守和执行纪律上走在前、作表率;要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结合其工作特点,精准化提供教育内容,引导其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要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宣讲辅导,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提醒力度,督促其绷紧纪律之弦、筑牢自律之堤、担起应尽之责,推动党纪学习教育一贯到底、全面覆盖。

在自我检视上出实招。检视问题是党纪学习教育的关键环节,问题检视得精不精准、深不深入,直接决定着学习教育的成效。要坚持实事求是,发扬“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把问题导向贯穿始终,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对照党的纪律规矩,着力检视是否存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掌握甚至缺乏敬畏等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党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自律不严等问题,是否存在执行纪律打折扣、搞变通甚至执纪违纪等问题,在查不足、找差距中把纪律立起来,在严纪律、明规矩中把标杆树起来,进一步把问题找准找实,把根源挖深挖透,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注重贯通融合,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压实工作责任。纪律教育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学习贯彻遵守《条例》;要立足职能职责,积极服务保障全市党纪学习教育,在《条例》宣传解读、警示教育、党纪培训等方面发挥作用,推动党员干部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举措;要加强对全市党纪学习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各条战线、各个部门把党纪学习教育抓具体、抓深入,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落实落地。

力戒形式主义。形式主义是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力戒形式主义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这次党纪学习教育,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泛化虚化、变形走样,防止形式化、套路化、表面化;要注重学习实效,紧密结合工作职责需要,把学习《条例》与履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追责问责等方面职责结合起来,做到学习上一体安排,检视上一体推进,自觉在党的创新理论中找理念、找思路、找方法、找举措,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推动党员干部将焕发出来的学习、工作热情转化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坚持贯通融合。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承担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正确把握“惩、治、防”的关系,把思想教育、政策感召、纪法惩戒贯通起来,把系统观念、系统思维落实到纪律教育各方面、全过程,推动把对党员干部的严管严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把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中央、省、市纪委全会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与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努力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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