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鹤山区:向鹤山公安分局等4家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日期:2018-11-28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   

近日,鹤壁市鹤山区委巡察组分别向鹤山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住建局、姬家山乡4家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鹤壁市公安局鹤山区分局党委存在的问题:政治站位不高,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强,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力,宗教工作主动性不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力传导不够,线索核查不够精准,工作合力尚未有效形成;党内监督不够,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层层压力传导不够,民警违规违纪问题多发,“四风”问题突出;为民服务意识淡薄,存在慢作为现象;工作纪律、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区人民法院党组存在的问题: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担当意识不够强,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传导压力不足,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彻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扫黑除恶宣传发动不够深入、氛围不浓;机关工作纪律松懈,存在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现象。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存在的问题:党组对区委巡察反馈涉及问题整改效果不明显;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党建工作弱化,不能有效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民主集中制集体研究执行不到位,程序不规范;意识形态思想引领灌输和扫黑除恶宣传发动排查不到位。

姬家山乡党委存在的问题:政治站位不高,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宗教责任体系不健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识不到位;“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执纪监督宽松软,监督责任问题凸显;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为群众服务意识不强,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多发;账务报销管理不规范。(鹤壁市纪委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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