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物资无多少,
一分一毫不能招。
根治蝇腐需抓小,
廉洁纪律要记牢。
【典型案例】
抗洪抢险期间,浚县浚州街道姬庄村支部委员、报账员蔡某某负责本村救灾物资管理和发放。7月29日早上,蔡某某在督促因洪灾前来投亲靠友的亲戚转移时,从村委会救灾物资存放处取出两箱方便面和两箱小面包搬给亲友以供食用,被村里没有撤离的群众看到,引起信访举报。后经批评教育,蔡某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浚县纪委对其诫勉谈话,并责令其将4箱救灾物资按照市场价格折价130元退还村委会。
【条文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承办部门应当综合分析初步核实情况,按照拟立案审查调查、予以了结、谈话提醒、暂存待查,或者移送有关党组织处理等方式提出处置建议。
【画里有话】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宝,以突隙之烟焚。”这句话,放在当前反腐大环境中来理解,意思就是小贪腐同样有大危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若日积月累,易积重难返,往往会引起大问题。上述案例,看似不大,但危害大、影响恶劣,违纪者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130元的物品价值虽小,然亦不可忽视。纵观党的历史,“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被列为党的三大纪律之一,正是这铁一般的纪律准则,我党始终保持良好的形象,赢得了民心,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打江山难,守江山更难,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时刻牢记党的纪律,严以律己,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永葆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李祎涵)
上传:韩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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