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拧紧“螺丝” 严管“打铁人”

发布日期:2018-12-10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   

“这次外出未向区纪委监察委报备,违反了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制度,我进行了深刻反思,向组织作出检讨,今后绝不会再出现此类问题……”12月5日,鹤壁市淇滨区两名纪检监察干部因未履行外出报备手续,被责令写出深刻检查。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察委从小处着手、从小事管起,将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以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把监督的“螺丝”越拧越紧。制定《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任何时间因公或因私出市必须向区纪委监察委报备,以便组织上及时掌握干部动向;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十要十不准”行为规范》,列出纪检监察干部要言行有度等10项正面清单和不准在工作日任何地点饮酒等10项负面清单,教育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规范自身言行;制定《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经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通过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方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察委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8件,其中函询6件、初核了结2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函询8人。(鹤壁市纪委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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