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指导性案例推动精准执纪执法

发布日期:2021-09-23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今后办理同类案件、处理同类问题时,应当严格参照指导性案例,注意把握性质认定、条规适用,精准作出处置,提升政策把握和执纪执法水平。”9月13日,浚县纪委监委开展首期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学习活动。

为推动指导性案例学深学实,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浚县纪委监委坚持领导干部学在先、用在前,第一时间要求机关各室部组织自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第一批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并通过微信公众号转载学习。

在首期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学习活动中,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副主任孙消烊对指导性案例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贺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案例”逐字逐句进行讲解,结合该县近期查处的防汛救灾、疫情防控案例释疑解惑,对工作中存在的性质认定、条规适用、处理处分等方面问题,认真分析研判案情,统一定性量纪尺度。在反复学习的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要求相关办案职能部门对标指导性案例举一反三,对正在办理的案件开展问题查纠,对已办结的案件总结经验、查漏补缺,不断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执法能力。

“指导性案例对基层执纪执法实践具有普遍指导意义。”该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左文广表示,下一步将把指导性案例作为必学内容,纳入新入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教育计划,以案释法传递执纪执法标准。(李祎涵 刘迎夏)

上传:韩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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