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报告缺少违纪事实一览表,干部履历表未注明提取时间、提取人……请按照我们开列的清单,进行整改完善。”10月11日,鹤壁市山城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邓琦正在向第六纪检监察室办案人员反馈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并开出问题清单。像这样全面掌握案件情况,为每个案件“把脉问诊”,由执纪审查部门照单完善的场景在该区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已成为常态。
坚持每审理一个案件,开出一份问题清单,定期召开案件质量问题通报反馈会,是该区纪委监委落实“6-45”问题整改工作,全面提升案件质量的一项举措。区纪委监委在案件审理中,从程序手续、事实认定、证据采集、措施使用、条规适用、定性量纪、文书格式等方面,对每份材料逐一从严审核把关,对发现的问题逐条写进清单,从以往的口头意见反馈改变成“一案一清单”的书面意见反馈。同时,加强与执纪审查部门的协商沟通,从“背对背”书面审改变为“面对面”沟通审,引导执纪审查部门整改具体问题,确保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成为经得起人民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一开始感觉这是‘挑刺’,经过充分沟通后,看到这份‘处方’,让我们承办人明白问题出在哪里,整改起来也有的放矢,既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密切了协作配合,强化了工作衔接。”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陈庆峰谈及实行清单式反馈前后的变化深有感触。
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今年以来,鹤壁市山城区纪委监委在审理案件工作中,共发出问题清单36份,提出反馈意见135条,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得到有效提升。(鹤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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