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三个突出”护航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19-02-28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不用考虑迎来送往的人情,没有了繁琐手续,把全部精力投入产品创新研发和扩大生产上,公司的经济效益得到进一步提升。”2月22日,鹤壁市淇滨区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明甫和来企业走访调研的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交谈时,高度认可该区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该区在2019年启动“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区纪委监委积极推进营商环境“护航”行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日常督查突出“严”。聚焦个别党委(党组)认识不到位、执行有偏差、落实不得力等问题,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监督,加大对民营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利用职务便利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严厉惩治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

保障权益突出“专”。印发《关于建立区直部门、乡镇办事处分包联系服务企业责任制的通知》,根据企业特点、部门职能及属地等,确定13个分包联系单位,实行“周入企、月调度、季汇报、年考评”工作机制,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规范行为突出“细”。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十要十不准”》,列出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规范政商交往的行为规范,消除党政干部在与企业家交往过程中,怕说闲话、怕受指责的顾虑,既杜绝“谈商色变”、清而不亲,又防止“勾肩搭背”、亲而不清,真正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鹤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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