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双色双卡”助力提升线索案件办理质效

发布日期:2022-05-07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委网站   

为进一步提升问题线索及案件办理质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市纪委监委出台了《鹤壁市纪委监委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双色双卡”督办工作办法(试行)》,建立问题线索处置、案件办理预警机制,优化完善跟踪督办方式,根据办理时限设置“黄色”“红色”预警提醒,及时向承办部门发放《预警提示卡》和《线索案件督办卡》,督促承办部门压实责任、强化落实,推动问题线索及案件高质高效办理。

明确督促办理时限,专人跟踪督办。《办法》明确了问题线索启动、谈话函询类、初步核实类问题线索处置及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办理等时限,依托未办结问题线索案件台账,指定专人常态化管理、核对更新,同时采取每周巡检、每月核对、到期提醒、按月通报等方式,实时动态跟踪督办线索案件处置办理情况,形成专项督办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所有问题线索均纳入管理范围。

强化问题线索分类管理,突出督办重点。《办法》根据各类问题线索及案件办理时限不同,加强分类管理,自承办部门受理问题线索之日起,办理期限过半的进行黄色预警,制发《预警提示卡》;临近办理期限的进行红色预警,制发《线索案件督办卡》。同时突出督办重点,对上级纪委监委交办,巡视巡察移交,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示,征求被反映人党风廉政意见以及实名举报的初步核实类问题线索加强督办力度,督促各承办部门弹好“钢琴”,统筹推进线索案件处置办理。

压实领导责任,促进提质增效。实时动态跟踪督办线索案件处置办理情况,并及时向相关委领导通报。对线索处置或案件办理进展较为缓慢的,相关领导要适时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定期听取办理进展情况汇报,并视情况向委机关主要领导报告。通过压实各级领导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各承办部门统筹办理、倒排工期,形成有办有结的良性循环,确保时时有任务、月月见成效。

通过“双色双卡”督促办理,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激发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活力,促使各承办部门积极转变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将问题线索及案件办理与做深做实日常监督、精准研判政治生态、巩固以案促改成效、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紧密结合起来,有效防止问题线索及案件拖延积压,提升问题线索办理综合质效。(刘文妍)


上传:郭成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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