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中,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对辖区单位日常环境问题监管不力,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组织部门将其调离现工作岗位……”近日,鹤壁市山城区纪委到区住建环保局宣布纪律处分决定。会场一名党员感叹到:“原来通过看光盘、学案例等形式接受警示教育,总觉得离自己很远,通过这样的方式宣布处分决定,现场触动很大。”
这是该区为进一步发挥执纪审查的教育治本功能,通过现场宣布、案件剖析、专项整治、跟踪回访等措施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一个案例,目的就是通过个案把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做透做实。
现场宣布处分决定重警示。选择案件频发、案情具有典型性的发案单位,由负责审理工作的纪委常委带队现场宣布处分决定书,发案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班子主要成员针对问题进行反思剖析,谈认识、做表态。同时,结合所查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采取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的方式进行警示教育,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强化发案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意识,将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
剖析问题一案双书挖“病灶”。实行“一案双书”制度,把身边人的违纪行为掰开揉碎、深刻剖析,向被处分人及发案单位送达说理性处分决定书,向发案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指导发案单位厘清风险源点,打上制度“补丁”,以案促改,确保处理结果运用到位;在引起党员干部心灵震撼的同时,更能使其主动对照检查,用纪律及时地教育、震慑、挽救更多的党员干部。
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抓防控。对重点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具有行业特点或者一定共性的违纪案件,分析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找出发案规律,提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集中开展专项整治。2017年以来,该区纪委针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基层党风政风建设、小微权力运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等方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56次,督促协助乡镇(街道)、农业、林业、水利、住建、卫生等单位和系统建章立制40余项,做到查处一起案件,解决一类问题。
跟踪回访解除处分严监督。加强对被处分人员的监督教育管理,根据处分类型和期限建立动态管理台账,采用到单位回访、到居住地(村、社区)回访、上门回访、电话回访等方式,了解被处分对象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困难疑惑等情况,开展谈心谈话和党纪政纪教育;出台《进一步规范恢复党员权利解除政纪处分程序实施办法(试行)》,对处分期满要求解除处分的,实行执行告知、执行考察、执行公示、执行合议四项制度,区纪委不仅要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还要组织人员到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了解,全面掌握其现实表现,达到解除条件的,提请区纪委常委会研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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