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定稳妥、守正创新,忠实履职尽责,正风肃纪反腐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鼓励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河南省公务员奖励办法》规定,现将拟奖励公务员对象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9日—1月30日
监督电话:0392-3360900
公示期间,如对拟奖励对象有异议,可向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提倡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以便于处置和反馈情况。
鹤壁市纪委监委
2023年1月19日
拟奖励公务员对象公示名单
一、集体奖励名单
(一)三等功(4个)
“2.26”专案案件组
“3.25”专案案件组
“6.02”专案王某某案件组
“6.02”专案夏某某案件组
(二)嘉奖(5个)
“5.18”专案案件组
“10.30”专案案件组
“5.06”专案案件组
“8.10”专案案件组
“12.23”专案案件组
二、个人奖励名单
(一)三等功(4人)
冯光华 第六审查调查室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徐 飞 第八审查调查室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王洪彬 第九审查调查室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李卫波 鹤山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二)嘉奖(5人)
于井树 浚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张雷钧 淇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王晓阳 淇滨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唐 磊 山城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尚丽娜 鹤山区监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