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迅速组织学习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

发布日期:2021-08-13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委网站   

“我会将学习研讨指导性案例作为‘学党史、悟思想、强担当、重执行、树形象’自身建设提升行动的重要抓手,将案例学习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的灯塔,在案件审理岗位上做出更大成绩。”8月8日集体学习会后,市纪委监委审理室胡宏波谈到自己的感悟时说道。

8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第一批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8月7日,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开展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的通知》,就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如何抓好案例学习提出具体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推动执纪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精准化,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第一时间组织科室全体人员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第一批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

通过主任领读、集体跟学、交流座谈的学习方式,充分了解把握案例的指导精神。在学习过程中,将以往办理过的案件与指导性案例相同或相类似的案件做了细致的比对分析;在座谈过程中,通过相互交流心得体会,找差距、寻短板,为有效提升执纪执法工作的精准性打下坚实理论基础。

“指导性案例针对性强,为今后解决同一类型案件中的疑难问题提供了重要遵循,要切实读懂学会弄通指导性案例中的执纪执法要点,今后在办理此类案件、处理同类问题时,做到举一反三。同时,注意收集实践中查办的典型案例,逐步实现此项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王木林表示。(撰稿:市纪委监委审理室 胡宏波 编辑:王艺达 胡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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