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问答】31.如何把握主动上交违纪所得?

发布日期:2018-11-26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察委网站   

《条例》第十七条第(五)项规定了主动上交违纪所得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强调的是主动将违纪所得上交组织,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不包括退还违纪所得的情形。


打印

版权所有:中共鹤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鹤壁市监察委员会

ICP备案编号:豫ICP备09010477号豫公安备案号:41061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