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践行宪法和监察法 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2018-06-22 18:30 来源:

学习践行宪法和监察法 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市纪委驻市卫计委纪检组组长 周岗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专门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为制定监察法提供了宪法依据。监察法的制定颁布是加强宪法实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的创制之举,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和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的必然要求,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今后的反腐肃贪、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制度和法律上的依据。

市纪委驻市卫计委纪检组主要履行对市直卫生计生系统的纪检监察职责。市卫计委班子成员13人,职能科室14个,内设机构9个,委直属二级建制单位16个,委机关及直属机构共设立基层党组织68个,中共党员2300余名。

监察法出台前,《行政监察法》(2010年修订)的监督对象仅涵盖“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范围较窄。市直卫生计生系统监察对象是227人,非党员的卫生计生管理人员等相当一部分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处于纪检监察监督不到的空白地带。监察法出台后,根据第三章第十五条的规定:“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均为监察对象。”开封卫生计生系统的监察对象增加了1513人,即1740人,实现了对市直卫生计生系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随着监察对象的增加,监察工作面临着机构多、人员广、监察对象复杂等现状。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市纪委驻市卫计委纪检组多措并举,着力推进以下工作:一是从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入手,严格执纪监督程序,自觉接受监督,强化自我监督,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卫生计生纪检监察队伍;二是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开展学习宪法和监察法知识竞赛、开展专题培训和业务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对宪法和监察法的理解、认知和遵纪守法的意识;三是坚持党的领导,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主动作为,突出重点,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增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履职、遵章守纪、秉公用权的能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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