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纪工委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016-08-16 00:00 来源: 开封市纪委

为使党风党纪专题民主生活会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示范区纪工委及时召开班子会,紧扣“严守党规党纪、做忠诚干净担当合格党员”主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纪工委书记杨杰主持会议,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并原文学习了《问责条例》,结合实际交流了认识体会。

会议认为,《问责条例》突出责任担当,强调权责对等,坚持全面覆盖,明确规定了党的问责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体对象、主要情形、方式程序等,具有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遵循、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落实的重要保证。

纪工委书记杨杰强调,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关键在于强化责任、敢于担当,特别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以理想信念为指引,明确为谁担当。将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列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聚焦关键少数,强化理想信念,打牢政治基础,使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明确“为谁履职、为谁担当”这一根本问题,时刻以党和人民利益为重,切实增强其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以自我提高为基础,强化科学担当。督促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坚持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将经常性学习作为有效履行职责的前提和基础,进一步提升党性修养、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增强把握政策、协调指导的内在本领,不断适应形势和任务发展需要,促进上级决策部署的有效贯彻落实。三是以遵章守纪为标准,做到依法担当。持之以恒地强化党组织自身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维护党的各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约束党员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坚决防止不履职、乱担当等问题的发生。


【编辑:步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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