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纪委监委:聚焦问题 靶向治疗 深入推进反腐败协调工作
2020-03-26 17:51 来源:

近日,针对通许县反腐败协调工作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反腐败‘一盘棋’意识不够牢固;协调配合不够主动,相互移送线索不全、不及时,不能应移尽移、应报尽报;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法法衔接机制还不够完善,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相互协作配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理顺”等问题,县纪委监委认真分析研究,补短板,强弱项,聚焦问题,靶向治疗,深入推进反腐败协调工作。

畅通机制,增强合力。运用协调小组会议和联席会议平台,及时调整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和联席会议成员,理顺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问题会商和争议协调解决机制,有效解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重要事项。

学习“充电”,凝聚共识。组织县委组织部、政法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审计局等成员单位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河南省关于在查办党员和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规定(试行)》,严把政策界限,找准职责定位。

各司其职,精准发力。及时移送、处置党员和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在程序衔接上,统筹协调,搞好配合;在实体审查上,司法机关突出监督制约,把好诉与不诉关、事实认定关、定罪量刑关;在查询和通报上,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加强协作配合,严格程序和相互通报,提升监督效果;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监委主动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检察机关大胆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补查事项等提出意见,杜绝“带病移送、仓促移送”;纪委监委严格调查措施适用条件,严格审批权限,严格办理程序;公安机关对纪委监委的委托,从严要求,严格审核,发现违反规定情况,及时向纪委监委通报。

聚焦任务,突出重点领域。在追逃追赃和防逃,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扶贫领域、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移送问题处理结果运用和反馈四个方面,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配合,通过双向移送、督办问效,促进工作成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通许县纪委监委 张继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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