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有企业经营状况不佳,资产分散,内外监督机制还不健全……”3月12日上午,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整治工作会上,市纪委监委派驻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邱明东对市供销社系统进行政治“画像”。
政治“画像”是为了更加精准的监督。3月初,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纪委监委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的安排部署,开展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对长时间严重出租社有资产、多种形式损害集体利益等腐败方面问题,脱离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偏离主责主业等作风方面问题,基层供销合作社基础薄弱、为农服务不到位等综合改革方面问题,社企关系不顺、层级联系不紧等系统治理机制创新方面问题进行重点查处及专项治理。
“我们列出了重点整治问题清单,在《开封日报》、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清风开封’等媒体上广泛发布通告并畅通问题线索举报渠道,欢迎广大群众反映问题。” 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主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屈建明对记者说。
据悉,市纪委监委机关联合市供销合作社制订了《开封市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梳理权力、责任问题清单,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截至目前,已发现重点问题30个,查出廉政风险点23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利用信访举报、巡视巡察、专项审计、资产清查等途径,对2013年以来受理、办理的涉及供销系统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精梳理,截至目前,已起底问题线索60件。同时,市委巡察办已制订《十一届市委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机动巡察工作方案》,将于3月20日左右开始专项巡察。
“我们将以严肃查处腐败案件为突破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与促进改革治理有机统一起来,与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结合起来,督促推进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志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