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纪委、监察局
  杞县纪委、监察局
  通许县纪委、监察局
  尉氏县纪委、监察局
  郊区纪委、监察局
  南关区纪委、监察局
 
 
 
办公室
宣教室
审理室
信访室
举报中心
检查室
纠风办
综合室
执法室
行政效能监察中心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分析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工作计划、报告和有关文件;承担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文书处理、机要通信、档案管理、案件统计、编发信息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和后勤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执法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组织开展全县性的执法监察活动;参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的专项检查活动。
   三、信访室(挂县政府举报中心牌子)
   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举报、控告、申诉;办理本机关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对下级纪检、监察部门的信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四、案件检查室
   负责县管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其它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调查工作;监督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参加涉及全县性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
   负责对反映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它工作人员违纪案件的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执行情况。
   五、综合室
   负责综合行政监察情况和处理日常行政监察业务 。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使其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围绕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兰考实际,加强我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从政行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抓好基层站所和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
   六、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县纪委、县监察局检查处理或同级党委、政府审批的案件,审理报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审批的案件。审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的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审核备案的案件;受理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和需要复查、复议、复审、复核的案件;负责对下级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七、宣教室
   负责宣传党的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纪律教育计划,重点抓好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
  八、行政效能监察中心
   行政效能监察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进一步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及时调查处理对行政效能和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投诉,切实加强对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督,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具体是受理对政府机关及国家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下列行为的投诉:
  一是工作态度冷淡、生硬、蛮横、粗暴,对群众提出的正当要求和意见置之不理的;
  二是不按规定程序公开办事、办事不公道的,不给好处不办事,拿了好处乱办事的;
  三是对企业和招商引资项目在办理手续中敲诈勒索、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的;
  四是办事效率低下或者有意拖延、敷衍塞责、不负责任的;
  五是执法部门乱用权力,乱查乱扣财物和乱罚款的;
  六是执收、执罚部门不出示有关证件、不使用规范票据和不进行交费登记,进行罚款、收费的;
  七是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罚款项目,提高收费、罚款标准,扩大收费、罚款范围的;
  八是利用职权和行业垄断地位强行服务收费的;
  九是强行向企业拉赞助、拉广告、订购书报、音像制品的;
  十是假借会议、外出(出国)考察、参观学习之名,向企业摊派资金,公款旅游的;
  十一是向企业摊派办公费、办案费、交通费、通讯工具购置费以及保证金、抵押金、代办、借款借物、募捐、集资等形式变相向企业摊派收费的;
  十二是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以及报销应当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的;
  十三是其他影响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
  九、纠风办
负责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主办单位:中共开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开封市监察局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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