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组织开展全县性的执法监察活动;参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的专项检查活动。
信访室: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办理本机关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对下级纪检、监察部门的信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纪检监察一室:负责县管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其它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调查工作;监督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参加涉及全县性党风廉政建设监察活动。
纪检监察二室:负责对反映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违纪案件的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执行情况。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察局监察处理或同级党委、政府审批的案件;审理报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审批的案件。审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的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审核备案的案件;受理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和需要复查、复议、复核的案件;负责对下级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党员干部教育室:负责宣传党的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纪律教育计划,重点抓好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